组织机构
评估工作机构及职责
发布时间:2024-03-18

(一)审核评估领导小组

组 长:王旭东、李心草

副组长:刘 宇、马春成、黄 虎、王小艺、王 萃、吴志武

职 责:

1.负责学校审核评估工作的领导、监督和总体部署;

2.审定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、重要文件和主要材料;

3.对审核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、政策措施进行审议、协调和决策。

(二)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

主 任:付晓东、胡 涌

成 员:教务处、党院办全体人员

职 责:

1.全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,执行领导小组决定;

2.与北京市教委评估与监测处协调审核评估相关事务;

3.制定审核评估工作方案,确定工作路线和进度;

4.负责学校评估工作的组织、协调和实施。

(三)审核评估专家组

组 长:督导组组长

成 员:学校督导组成员

职 责:  

1.审阅学校、院系的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;

2.按照审核评估范围,对学校、院系的本科人才培养工作进行校内评估、检查;

3.指导各院系、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自评自建工作;

4.为学校评建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等。

(四)院系审核评估工作组

组 长:各院系主任、书记

副组长:各院系副主任、副书记

成 员:办公室主任、系秘书、辅导员等

职 责:

1.负责院系审核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;

2.落实学校的各项审核评估工作部署;

3.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牵头负责院系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,做好协调、推进、督办、整改等;

4.确定一名联络人。